因企业招标需要,杭州怡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蚕花园小区部分业主陈欠物业管理费催缴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杭州怡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01年至2016年期间,所提供物业服务的蚕花园小区(永宁坊、永庆坊、永和坊)项目催缴陈欠物业管理费。
2、本次招标期限为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催缴方式:信件催缴、电话催缴、电子邮件、诉讼催缴及其他合法形式。
二、投标人资格、业绩等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
2)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的,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近二年经营状况良好;
3)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合同履行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从事物业催缴费用经历;
5)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6)具备全省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委托物业催缴服务的相关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累计完成10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或相关订单、票据、其他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业绩,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不少于2人,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自报人数,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并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资料。
3、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项目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项目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8月23日下午16:00止
2、地点:杭州市下城区康华路72-30号石桥停车场综合楼五楼507室(杭州怡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办,联系电话:85131437)
3、报名时需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上述证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投标人的相关报名资料经我司审核并符合报名要求后,可购买招标文件一份,每份100元,售后不退,不得转让。未明事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四、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1、地址:杭州怡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办(杭州市下城区康华路72-30号石桥停车场综合楼五楼507室)
2、联系人:俞先生 联系电话:0571-85131437 传真:85131437
五、投标人送达标书文件有关事项:
1、投标人送达标书文件截止时间:至2017年9月8日13:30止。
2、投标人送达标书文件地点:杭州怡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办(杭州市下城区康华路72-30号石桥停车场综合楼五楼507室)。
3、投标文件为一式四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三份(均含投标价格),分别单独封存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投标保证金未按期交纳的。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杭州怡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