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app网站2021年6.5米级及5.9米级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采购及全生命周期维保服务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开云app网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公告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杭州公交网(/)、杭州日报、钱江晚报发布。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项目编号:GJJT/01A20210047
2、项目名称:2021年6.5米级及5.9米级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采购及全生命周期维保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杭州(招标人指定地点)
4、项目预算:1564万元(含税)
5、招标主体:开云app网站作为招标人。杭州市余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杭州市富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杭州市临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
6、招标范围及内容:
6.1招标标的:本次采购6.5米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13辆、5.9米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10辆及上述车辆的8年全生命周期维保服务。
6.2供货期(交付期):
6.2.1车辆: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车辆的交付,并于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车辆的上牌;
6.2.2全生命周期维保服务:自车辆营运之日起8年。
6.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名称 | 数量 | 采购人及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标段1 | 6.5米级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采购及全生命周期维保服务 | 13辆 | 富阳公交5辆 临安公交8辆 | 1家 |
标段2 | 5.9米级纯电动城市公交客车采购及全生命周期维保服务 | 10辆 | 余杭公交10辆 | 1家 |
6.4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7、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保险、金融、电信、通信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供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登记证书及上级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 具有国家批准的客车生产制造资质,在国家工信部颁发的《新车公告目录》和《新能源车辆推荐目录》中收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8、招标文件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投标车辆目录复印件(分标段提供);
5. 提供安全行车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见附件,具体文字内容不允许更改,更改文字内容的视为未提供承诺函)。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上午9:30
地点:杭州公交集团集采中心五楼第1开标室(杭州市环城北路51号)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6日上午9:30
地点:杭州公交集团集采中心五楼第1开标室(杭州市环城北路51号)
1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1人民币拾伍万元整,标段2人民币拾万元整
支付方式:汇票/支票/电汇/转账(必须为投标企业账户汇出,个人形式递交或现金递交视为未缴纳)
收款单位(户名):开云app网站
账号:76802011309279
开户行:杭州银行东新支行
转账或汇票形式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项目编号。
12、其他事项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向监督部门投诉。
13、监督
监督部门:开云app网站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1-85193874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云app网站
地址:杭州市朝晖路1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1-56087188
招标代理: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289号松泰文创园602室
联系人:姜工
电话:0571-85118292、15990185697
开云app网站
日期: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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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承诺如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售后质保服务期限内,车辆(无论处于运行还是静止状态下)发生的因车辆产品质量问题或未尽维保义务而引起的车辆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刹车失灵、自燃、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保发生的事故等,因上述事故给招标人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