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湘湖超市商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GJ20200501-WG 二、招标内容 序号 标项内容 预算价 (万元/年) 服务期 数量/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超市商品供货服务 250 1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 入围2家 详见采购文件 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结合单价进行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 2、须为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商、经销商;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具有较高的质量保证能力、稳定的供货期,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5、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纳税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22日下午13时30分(开标现场接收标书,逾期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区都会艺境(金湖艺境城)14幢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5楼503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会邮件或电话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95160154800000653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提出,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异议。 3、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4、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只采用书面形式。 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发改委等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招标人: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都会艺境(金湖艺境城)14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372323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7楼1706室 联系人:刘先生、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981527 传真:0571-85186720 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