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218辆车载监控设备维修维护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HXGJ20200404-XX
招标内容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萧山公交车载监控设备维修维护 |
1218辆(具体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
50元/辆.月 |
见具体见招标项目要求 |
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5、有依法缴纳纳税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6、无违法违纪和可能影响参与本次招投标的重大法律诉讼事项;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8、车辆维护方式为停车场内修理为主,线上维修相结合的方式,维修时间为每天早上8:30到下午5:00。
9、车辆监控报修24小时内响应。
四、项目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05月07日至2020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双休日除外),地点为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东方电子商务园3幢608)。
本次招标只受理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27日13时30分止,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文件袋分装、密封等规定要求的恕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萧山区都会艺境(金湖艺境城)14幢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5楼503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会邮件或电话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代理费交付方式:银行转帐、电汇(不接受汇票、支票和保函)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95160154800000653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提出,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异议。
3、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4、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只采用书面形式。
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发改委等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7、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伍佰圆)整,招标文件工本费用只收取现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付款。
招标人: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萧山区都会艺境(金湖艺境城)14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372323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东方电子商务园3幢608室
联系人:刘先生、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981527、18989478072
传真:0571-85186720
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