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就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19年部分轮胎招标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内容
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用车辆型号公交专用轮胎(国内知名品牌),本次招标的合同期限为:壹年,具体为: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19 日。
招标内容 |
数量 |
主要指标参数 |
最高限价 |
备注 |
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在用车辆型号公交专用轮胎 |
按实际发生计算 |
详见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
187.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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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超过投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
2、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轮胎生产厂家或为适用产品生产厂家正式、规范的一级委托代理商。
3、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应具有较高的质量保证能力、稳定的供货期,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纳税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6、近三年在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双休日除外),地点为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东方电子商务园3幢608)。
报名时请携带初审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一级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核对后当即返还。
本次招标只受理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其他方式报名。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2日13时30分止,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文件袋分装、密封等规定要求的恕不接受。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市心南路415号)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会邮件或电话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7000(叁万柒仟圆)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电汇(不接受现金、汇票、支票和保函)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95160154800000653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一级代理商的授权书,;
2、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提出,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异议。
3、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4、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只采用书面形式。
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发改委等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7、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伍佰圆)整,招标文件工本费用只收取现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付款。
招标人: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南路41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372323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九盛路9号东方电子商务园3幢608室
联系人:刘先生、瞿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981527、18668242080
传真:0571-85186720
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杭州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