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就杭州市公共自行车员工防寒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
二、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杭州市公共自行车员工防寒服采购 |
防寒服:600件 |
/ |
见具体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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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装制造商。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相应的设施设备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3、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4、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必备的财务实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时间:2018年5月22 日至2018年5月 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凤山路137号(凤山门公交站内)4楼企业发展管理部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3日下午14时00分前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凤山路137号(凤山门公交站内)3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会邮件或电话通知)
八、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叁仟元整),以款到指定账户为准。
九、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山路137号凤山门公交总站内4楼企业发展管理部;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0571-86010635。
5、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审计部门投诉。
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