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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司机营运中使用手机”请您举证——公交集团专项开展“营运中司机使用手机”违规行为整治活动
发布时间 :2015 / 08 / 20

为提升公交营运司机安全文明行车意识,提高司机规范操作水平,确保公交营运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杭州公交集团在总结回顾前期“重点、典型违章违法有奖举证”互动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市民乘客在活动中反映较为集中的违规违法现象,决定开展“营运中司机使用手机”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并再次邀请市民乘客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举证受理日期

即日起至12月31日(每日8:30—23:00)。

二、举证线路范围

杭州市公交集团所属所有公交营运线路车辆。

三、举证内容

1、营运过程中使用手机(紧急及突发事件除外);

2、营运过程中将手机放置车辆仪表台、副仪表台(驾驶员左侧工作台面);

3、营运过程中未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四、举证方式

举证受理电话:0571-85191122

五、举证要求

1、举证者在取得上述违法违章相关内容的48小时内,通过举证受理电话联系杭州公交集团。

2、举证时需提供公交车违法违章的内容、时间、线路和车牌号(自编号)。

3、举证时需提供举证人本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举证奖励

1、举证信息经确认后,给予举证者30元/次等值奖励;

2、举证者在收到告知电话5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七、受理流程

举证者通过来电方式提供举证内容——工作人员核实(3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以电话形式反馈举证者——举证者在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